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吉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根据安排,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
   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9月11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吉林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督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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