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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取得阶段性成果

时间:2020-07-03 09:01 来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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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美军对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的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朝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为引领,以构建未成年人区域性综合保护体系为目标,不断探索实践、改革创新、完善机制,促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9年5月,朝阳区检察院在原有专办部门基础上成立第五检察部,确定将未检工作作为推动全院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点,精心设计未检办案区、心理疏导室、解压室、帮教工作室等场所,强基础筑品牌,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创建。为更好地推进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朝阳区检察院发起建立了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扶挽救和教育科研等工作为一体的“丁树达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服务队”,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目前已有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风信子社会心理服务社团、长春市朝阳区橙子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以及30余名学者、律师、心理咨询师和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志愿者服务队,有效促进了社会化支持体系的构建。

  鉴于司法救助范围有限,朝阳区检察院拓宽思路,与吉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了“感知司法温暖计划——让折翼天使重翔蓝天”公益基金项目,在腾讯公益平台上接受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爱心人士的捐赠,用于关爱、救助涉案未成年人,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伤病救治、生活以及学业补助等资助。目前该平台已正式启动发放资金救助,拓宽了司法救助渠道。

  2019年10月,朝阳区检察院在原有班子成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选派优秀检察官对接联系区属中小学,实现了区属2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并以此为纽带,与区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意见》,积极推进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护苗2019”专项行动,推动构建了学校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格局。

  通过法治讲堂、职能宣讲和模拟法庭等形式,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和学生家长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全面拓宽法律宣传途径。特别是疫情期间,朝阳区检察院通过线上远程视频,为区属各中小学送去了线上普法防疫网课,为同学和家长们戴上“法治”口罩,远离不法“病毒”。以沙画形式制作的“孩子们,身边也有大灰狼”微视频,在省院一季度新媒体作品评选中脱颖而出,获评优秀好作品。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机制和责任。为更好地推动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保护未成年人衔接机制,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建立衔接机制,与政府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进而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朝阳区检察院先行先试、敢闯敢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问题,由检察长挂帅、分管检察长直接联络,先后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委政法委汇报了建立未成年综合保护工作体系的意向,得到了领导高度赞同和大力支持。于今年初,代起草了《朝阳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朝阳区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通过大力推动,2020年5月29日,由朝阳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印发了《朝阳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凝聚了全区合力,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的构建迈出了更为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