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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时间:2020-10-10 18:15 来源: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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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0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公告)》和《2020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号公告)》的有关要求,将对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6日     

  上午:09时至11时00分    

  下午:13时至16时00分

  二、资格审查地点

  以各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几点要求

  一是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是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绿色健康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资格审查。

  三是资格审查原则上需要本人参加,如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者,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附件:《2020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地点》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