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朝阳区段)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评估对象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朝阳区段)项目被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征收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硅谷大街站—繁荣路西站—南湖广场站—湖西路站—工农大路站—文化广场站—同志街站(朝阳区段),具体征收范围以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征收图(朝阳区)为准。征收住宅约1117户,非住宅约19家。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
(二)三级(含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三)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7.企业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11日
地点:朝阳区政府北楼113室(征收科)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