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朝阳区人民政府对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补充征地项目约16.4公顷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及《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府办发[2012]6号)、《长春市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长府办发[2013]?14号)相关规定,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参与项目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区域:
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补充征地项目区域内(详见图纸)。
二、评估内容:
约16.4公顷征收区域内经济植物价格评估。
三、报名条件:
1.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森林资源资产估价机构资质;
2.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评估费用标准:
在《吉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4)?209号文件
计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期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估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情况介绍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
八、报名地点:
九、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永春征收指挥部203室。
九、联系方式:
马淞 18943281625。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