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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46批次、第150批次;2020年第227批次、229批次、231批次、234批次、237批次征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项目邀请监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1-07-27 10:27 来源: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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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拟对“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46批次、第150批次;2020年第227批次、229批次、231批次、234批次、237批次征地”范围内进行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因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的工作需要,现邀请监理机构参与该项目实施的监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理区域:

  长春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46批次、第150批次;2020年第227批次、229批次、231批次、234批次、237批次征地范围内(具体区域详见图纸)。

  二、监理内容:

  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最终数据以实际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以上。

  2.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包含土、水、电)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情况介绍等相关文件。

  五、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30日。

  六、报名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永春征收指挥部203室。

  七、联系方式:

  马淞,18943281625。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