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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建设幸福朝阳行动计划

时间:2022-06-20 09:53 来源:朝阳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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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建设幸福朝阳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全会精神,积极破解民生难题,努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力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就业创业方面
  1.组织辖区有用工需求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性招聘活动20场。(区人社局)
  2.开发岗位14400个,新增就业12000人。(区人社局)
  3.实施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区妇联)
  4.开展下岗职工、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区总工会)
  5.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提升退役军人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社会保障方面
  6.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10类特殊和困难老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区民政局)
  7.开展社会救助服务需求及满意度调查。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救助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服务。(区民政局)
  8.结合朝阳区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为符合条件且有改造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区残联)
  9.对于2015年6月15日之后,取得“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吉林开放大学)学历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人学生,给予一次性助学补贴2000元,实施有一助一。(区残联)
  10.为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办理残疾人证和免除在定点评残医院评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区残联)
  11.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对接辖区高校,以学院对社区的方式进行对接合作,全年至少组织100名高校志愿者深入社区、村镇进行志愿服务。(团区委)
  1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区开展“青少年事务专业化社工服务”工作,对特殊青少年群体开展关爱救助、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犯罪预防等专业化社工服务,服务覆盖青少年群体100人。(团区委)
  13.对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区总工会)
  三、教育均衡方面
  14.开展“爱心圆梦”“我心飞翔”助学项目,对辖区低保家庭及孤儿学生予以资助。(区民政局)
  15.为就读于朝阳区中小学、农村幼儿园(含民办)符合条件的长春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发放生活补助;为就读于朝阳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的长春市脱贫家庭学生发放助学补助;为就读于现代商务职业技术学校的长春市脱贫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区教育局)
  16.推进中小学校“光明行动”,实施教室照明改造工程。(区教育局)
  17.统一购买服务,为农村中小学教师配备班车、学生配备标准校车。(区教育局)
  18.为朝阳区教育系统28所学校安装“生命与安全教育云应用系统”。(区教育局)
  19.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大实践活动和普及科学用眼知识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自然博物馆;联合普瑞眼科等医疗机构开展青少年科学用眼、护眼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区科协)
  20.开展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区科协)
  四、卫生健康方面
  21.为6-9岁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不少于2500人。(区卫健局)
  22.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65周岁以上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工作。(区卫健局)
  23.组织我区适龄低保妇女进行免费“两癌”检查。(区妇联)
  五、文化繁荣方面
  24.开展“幸福家庭360”公益大讲堂巡回讲座和公益活动10场次。(区妇联)
  25.为困难群体免费提供民生读本、图书。(区委宣传部)
  26.打造“古琴之区”。组建古琴演奏队伍,聘请吉林省非遗传承人陈春暖为各街道进行人才队伍培训,打造区域品牌特色,惠及更多百姓。(区文旅局)
  27.扶持群众文艺团体15个;开展文艺公益培训10000人次;组织送演出下基层8场;举办第一届朝阳戏剧节;配合市里举办2022年长春市民读书节及其他重点节庆文化活动。(区文旅局)
  28.开展体育文化知识普及“三进”活动。(区文旅局)
  29.实施“百万学子上冰雪”行动,大力开展中小学冰雪运动项目。(区教育局)
  六、城市交通方面
  30.打通富强街,畅通微循环。(区住建局)
  31.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及相关单位做好电动汽车换电站选址和建设工作。(区工信局)
  七、生态宜居方面
  32.完成丁香公园续建项目。(区住建局)
  33.在永春镇选址建设1处30000多平方米的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并开展处置服务。(区城管局)
  34.建造1座日处理厨余垃圾30吨的末端处置站。(区城管局)
  35.进一步规范提升户外便民市场,确保干净、整洁、便利、优美。(区城管局)
  36.实施3500亩国土绿化行动。(区农业农村局)
  八、乡村振兴方面
  37.加强防止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对存在致贫风险农户实行动态管理、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致贫。(区农业农村局)
  38.创建1个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村。(区农业农村局)
  39.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1746户。(区农业农村局)
  40.在农村中小学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实践活动10场。(团区委)
  41.打造朝阳科技小院。依托永春镇食用菌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建设,以智慧农业为技术依托,以科学种植食用菌为切入点,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农业产值产量,助力乡村振兴。(区科技局)
  九、公共安全方面
  42.选取红旗街道、重庆街道新华社区,配齐综治中心办公设备及综治视联网,建设年度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区委政法委)
  43.采取“干部+专家”的形式,跑现场、送服务、解企忧,助力企业安全生产,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区应急局)
  44.开展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科普防灾减灾知识,提升城乡居民防灾减灾能力。(区应急局)
  十、便民利民方面
  45.在区老龄委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做到老年人刑事辩护全覆盖。(区司法局)
  46.完善国民公证处“专职调查员”制度,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项。启动“公证便民助企直通车”,完善“五优先”服务机制,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公证便民服务。(区司法局)
  47.设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待室,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合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区司法局)
  48.在区政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区政数局)
  49.配合省、市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自然人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跨地域通办”“跨区域通办”;进一步推广应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流程,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区政数局)
  50.优化民政登记认定服务,结婚登记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资格认定实现跨区域办理。(区民政局)
  51.开展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政社互动”和“三社联动”。(区民政局)
  52.推进社区助老餐厅建设。(区民政局)
  53.成立民营企业家服务社团,组织民营企业家到社区和乡村服务。(区工商联)
  54.完成1992年以前10个全宗档案公开。(区档案馆)
  55.建设“15分钟”党群服务圈项目,完善阵地功能,配强专业服务力量,搭建便民平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