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工作,对具有朝阳区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的特困人员、失独家庭老人,城市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老人, 重点优抚对象老人;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空巢老人,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空巢老人;60周岁以上的失能和失智老人;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空巢老人等老人提供200元/人·月居家养老服务,截止到目前为1720位提出服务申请的老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洁、洗涤、代办、康复辅助、精神慰藉、日常快修等30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目前项目平稳运行,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