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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大屯加油站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

时间:2019-03-21 13:37 来源: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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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基本情况:2019314,朝阳区安监局检查员葛兆峰、桑晓初对中国石油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大屯加油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员工郑东、王海琴201914安全培训试卷字体一样,为同一人书写;2019年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与培训学时失实。我局就以上问题对中国石油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大屯加油站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朝安监责改[2019]010号),并现场就该问题将相关资料复印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