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万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