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长春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长人社联〔2022〕17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朝阳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等环节,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长春市朝阳区人才引进服务中心 |
2 |
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3 |
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
4 |
长春市朝阳区就业服务局 |
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级) |
1 |
徐海龙 |
吉林省吉洋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 |
李全勇 |
长春理工大学 |
处长 |
3 |
孟玲雪 |
长春市朝阳区就业服务局 |
科员 |
4 |
闻志斌 |
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
人力资源部部长 |
5 |
刘绍英 |
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 |
科长 |
6 |
杨慧敏 |
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办事处 |
科长 |
7 |
姚丹 |
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办事处 |
科长 |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评选表彰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朝阳区人民政府4楼443室)
联系电话:0431-8510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