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府干任〔2021〕5号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丽香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免去:
刘丽香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