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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朝委】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25 10:38 来源:朝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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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朝委〔2022〕4号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朝阳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确定权责清单912项,并在网上公开。制定《行政权力下放落实情况整改台账》,并根据省级权力部分调整事项清单明细,经过两轮意见征询,拟取消行政权力29项,下放行政许可8项,承接行政许可6项。

  二是全面拓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并优化了本区政务服务事项814项,实现应进必进,在依托长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灵动长春APP、邮寄到家等途径,已实现全程网办事项95%以上。开设“跨省通办”专业窗口,配备业务精干人员,负责为申请人提供网办流程辅导解答,现场代收代办、材料转换等事项,2021年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审批事项达1.5万余件,其中网厅件约7千件,超期件0件,群众满意度达到99.96%。

  三是统筹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落实赋予街道“7项权力”部署,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审批服务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推动解决下放权力不彻底、不到位和基层接不住、用不好等问题。指导乡镇(街道)完成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实现了同一行政职权在省市区镇四级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下发了《关于征集2021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向政府各部门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围绕决策目录制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关键环节,全面规范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对特定证明事项的清理。区政府各部门、街、镇、开发区,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中涉及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

  三是积极推进合法性审查的覆盖面。积极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目前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在此基础上将合法性审查扩大到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和政府办发文的文件和政府签订的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特别是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政府重大合同由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完成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机构和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组织政府部门及街镇执法人员共441人参加2021年度行政执法培训,391人通过了考试。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和评选工作,成立了工作小组,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两名法律顾问,对全区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仔细评查。评查选定5本优秀执法卷宗,对评查卷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败诉案件的专项整治。针对2021年上半年的行政败诉案件,对相关部门下发了督办单,要求相关部门结合案件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等情况,逐案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制度性封堵措施。

  四是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经过重新梳理和完善形成了《朝阳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涉及行政执法事项36项。《朝阳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涉及行政执法事项6项。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永春镇、乐山镇及富锋街道都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完善综合执法平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运行机制和制度建设,制定《朝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吹哨报到”流程图》。

  (四)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组织政府各执法部门编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四张流程图”,建立和完善本级适用的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和免予行政强制决定“四张清单”,建立和完善“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截止目前共审核部门报送的124件年度检查计划。

  二是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导力度。制定了《2021年朝阳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全年47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下发《关于设立朝阳区营商环境建设六大工作组的通知》《朝阳区营商环境建设考评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督导专班,并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以暗访、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对窗口单位和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整治,对全区的重点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审批流转的每个环节和节点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印发了《朝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告知承诺制,依据各自权责清单,梳理可开展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推动在更多行政许可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度。目前已经制定了信用承诺替代审批要件清单,已经开展71项非即办类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服务,做到“跑一个窗口、填一次材料、签一份承诺”即可办结。

  (五)夯实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登记管理,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7件,已全部审结。办理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街镇开发区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总计163 件,已结68件。

  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打造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综合调解、公证服务等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在区残联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3件。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公证便民服务、法律援助惠民行动、法治惠企利民宣传行动、简政为民行动等便民利民6项举措。

  三是加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力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抓实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宣传模式,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基地,开展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

  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6次专题学习,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庭审观摩,实现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全覆盖。

  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6件和政协提案123件,办复率100%,根据反馈,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0余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一是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存在执法公示信息更新不及时、执法全过程记录装备配备不到位、未明确法制审核机构等问题。四是行政争议案件大幅度增加。2020年行政复议案件8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5件, 2021年行政复议案件17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3件,均增加一倍以上。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出台《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实施方案》,确定了责任主体,明确了51项工作任务。制定《朝阳区委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开展法治讲座和专题研讨。组织区直各部门分管法治的领导参加了全省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各部门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交流研讨,通过“长春朝阳”微信公众号、媒体报道、短视频等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及时在网上公开。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区委书记、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印发《中共朝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下发了《朝阳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纳入街镇开发区和区直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将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督察工作的部署,以《2021年度县、区法治建设督察任务清单》为重点内容,在全区开展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自查,积极查找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召开了两次调度会,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对中央法治督察的迎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第二个五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注重集中发力,强化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等,切实做好中央法治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压紧压实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跨省通办”服务体系,提升和优化监管水平。

  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动态调整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工作,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五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朝阳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常态化督查考评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拓宽信用承诺范围,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领域告知承诺制,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六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深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深化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2021年度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