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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关于加强老年公寓的建议

时间:2018-06-0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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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公寓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现有养老机构17家,其中公办农村福利中心3家,公私合建1家,民办养老机构13家,床位共2417余张,按照90:7:3养老服务格局,基本达到老年人机构养老的要求,目前内部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有长春市朝阳区乐享养老中心、长春市朝阳区建银耆享园昌兴养老中心、长春市朝阳区亲亲园养老护理康复中心,绝大部分养老机构与所在地社区卫生院有合作。2016年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5家,其中4家符合设立医疗机构条件,长春市朝阳区德尚养老院开始协调社区卫生院入住机构,以医养结合运营方式,为入住机构老人提供更及时的医疗和保健条件。现阶段全区12家有证养老机构中有6家被长春市医疗保险局设为定点医疗照护机构,始终坚持把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与质量相统一,建设与管理相衔接,从源头上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制定养老机构服务行业标准,对准入、运营、退出进行质量调控,引领带动服务质量提升。推行养老服务常态化监管,民政、公安、消防、食药监、卫生、环保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街(镇)和社区(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间断进行宣传教育、不间断地检查排查、不间断地督导整改,倾力打造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强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目前全区100%的机构都有经过培训的护理员,90%以上的在职护理员取得培训证书。组织机构加入养老产业协会,落实行业管理制度,推行行业自律,保证了养老服务企业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