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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剑、李彭委员:
您提出 “关于清理整治长春市户外广告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长春市城市管理局[2019]11号《长春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和《关于整治全市建筑物楼顶牌标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现在全区正在开展户外广告的集中整治工作。各街道正在对楼顶字、户外广告牌进行集中拆除,预计于7月末可拆除全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及楼顶字。大型LED屏均系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审批设置的,我们将把您提案向市城管局反映,由市里研究是否进行整治。
经 办 人:
部 门 领 导:
区政府分管领导: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