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

【建议答复】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6-30 09:32 来源:卫健局
【字体: 打印

刘士新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居民医疗养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对全区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视和对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关心。医养结合是将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有效结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健康养老的长久大计。

  一、加大力度,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有效实施

  (一)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自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以来,朝阳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大力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每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了老年人健康档案,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同时打造家庭医生团队,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教育。

  (二)机构养老的医养结合。朝阳区现有3个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和23个养老机构。目前朝阳区已经有4个医养结合机构,辖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部分养老机构也签订了医疗共建协议,定期为养老机构老年人进行体检、送药和健康宣教。

  (三)社会养老的医养结合。朝阳区的各个社区都建有日间照料室或日间照料中心,每个日间照料室或中心都备有老年人急救药品,都与驻辖区医院有紧急沟通渠道,方面老年人就医诊治。

  二、开展大病住院舒缓疗护制度

  在2014年,长春市就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试点开展了医疗保险晚期癌症患者住院舒缓疗护制度,出台了《医保癌症晚期患者舒缓疗护服务管理办法》。晚期癌症患者住院舒缓疗护制度实行低自付起付线治疗,可以得到包括心理疏导、日常照料、抢救治疗等全程住院疗护。目前,市医保已批准了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地矿医院、朝阳区人民医院、红星医院、长春医科医院、长春孚达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现这一制度已拓展为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制度。将晚期癌症、终末期脑出血和脑梗等其它终末期生命晚期患者都纳入舒缓疗护制度范围,实行单病种付费,参保患者通过定点医院舒缓疗护诊区就诊,经评估符合标准就可入住舒缓疗护病房。个人只需要支付住院起付线标准的费用。就可享受舒缓疗护待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多个医养结合的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3年9月),就正式将“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作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6大主要任务之一。文件提出,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这一政策也被称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式文件,是我国医养结合政策制定的指导性政策,也是医养结合政策的原点。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2014年9月),指出养老服务体系包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养护院、养老院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等4类项目。民政部等10部门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年2月),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9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2015年11月),该文件首次明确提出了“医养结合机构”的概念,指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原国家卫计委等13部门《“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2017年3月),对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服务老年人的功能建设,以及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等任务提出了目标。研究出台老年人健康分级标准,对建设综合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示范基地和社区示范基地,建设医养结合监测平台并开展监测和评估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机构等方面提出要求等等。下一步,区卫健局将和民政局等部门一起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养结合的政策精神,在原有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推广经验,向其他养老机构覆盖。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和做好服务以及政策宣传等工作,切实把医养结合这项工作做好,推进老龄健康事业的发展。

  经    办    人:

  部  门  领  导:

  区政府分管领导: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