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做好2020年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巩固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成果
2018-2019年,全省围绕炼钢、造纸等15个行业实施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围绕15个省级重点行业和自行确定的其他行业,按照排查全覆盖要求查漏补缺,继续利用环保、安全、能耗、质量等综合标准,确保实现应退尽退、应改尽改,继续做好退出后续处置,确保实现闭环管理,继续做好帮扶支持,切实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技术标准
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为重点,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的“淘汰类”装备、工艺和产品,做好对标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发现技术不达标落后产能,要将其纳入年度目标予以淘汰,确保应退尽退。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制度(吉淘汰办〔2019〕2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各部门加强分工合作,全面规范做好核查检查、企业档案更新、确定目标、公示、退出、验收、公告、信息交流等工作,及确定工作目标、阶段性进展、年度总结等阶段上报工作。
联系人:工信厅产业政策处张楠,联系方式:88904527
吉林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