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吉林省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时间:2020-05-20 13:34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吉林省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省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吉林省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20] 043

  批准时间: 2020520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〇年十日

  申报主体: 吉林省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 吉林省建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20]043

  公告日期: 20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