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吉林省竹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注塑件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省竹陆科技有限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吉林省竹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20] 047号
批准时间: 2020年6月1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申报主体: 吉林省竹陆科技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 吉林省竹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20]047号
公告日期: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