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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法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1-01-14 13:12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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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89617740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邮 编:130021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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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法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

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俊达南路以北、亨达路以南、硅谷大街以西、育文路以东区域内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1200800㎡,总投资800811.02 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2600 万元人民币。包括智能改装车、智能座椅、汽车座椅 骨架、汽车隔音降噪产品、汽车高端内饰、汽车内饰表皮材料、车用显示屏、智能装备制造、高端模具制造、新能源汽车部件、氢能源部件、环保汽车尾气封装产品。

1.项目表面处理工艺废水先进行预处理,再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达到富锋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后排入富锋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水、软化水制备工序排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等清净下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富锋污水处理厂;项目水幕喷漆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座椅骨架车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

2.锅炉烟气通过2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喷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座椅骨架车间废气经滤筒除尘、活性炭预处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由21m 排气筒排放;智能化座椅骨架车间废气经“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喷漆废气经湿式喷漆+UV 光催化氧化 +蜂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气筒排放;排气筒喷漆烘干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蜂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出屋顶排气筒排放。

3.选购设备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将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通过建筑墙体,可有效隔声,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要求。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放置于垃圾箱储存,定期由环卫部门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