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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法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时间:2021-01-18 15:18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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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法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求。

  批复名称: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法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21] 001

  批准时间:2021年1月18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月十

  申报主体: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法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21]001

  公告日期: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