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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湛工科技有限公司汽车保险杠配件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时间:2021-10-09 14:39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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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湛工科技有限公司汽车保险杠配件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长春市湛工科技有限公司汽车保险杠配件生产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市湛工科技有限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长春市湛工科技有限公司汽车保险杠配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21] 012号

  批准时间: 2021年10月9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申报主体: 长春市湛工科技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 长春市湛工科技有限公司汽车保险杠配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21]012号

  公告日期: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