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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关于朝阳区桂林路市场诚蓬蔬菜专柜销售不合格蔬菜的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2-08-29 10:09 来源: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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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朝阳区桂林路市场诚蓬蔬菜专柜销售不合格蔬菜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朝阳区桂林路市场诚蓬蔬菜专柜销售的韭菜,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225月31日对朝阳区桂林路市场诚蓬蔬菜专柜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0.0 KG,货值180.00元;已全部零售完毕。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行政处罚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22年5月3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朝阳区桂林路市场诚蓬蔬菜专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于 2022年8月22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原因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当事人也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提供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3.排查整改 

  经排查,朝阳区桂林路市场诚蓬蔬菜专柜在购进韭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已于2022年720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