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融雪剂采购项目-单价询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合恒泰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HT-20211201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融雪剂采购项目-单价询价项目
预算金额:总金额1,170,000.00元,单价774元/吨
最高限价:总金额1,170,000.00元,单价774元/吨
采购需求:2021-2022年度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路用融雪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投标的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信誉要求:
4.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5. 其他要求:
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5室;
方式: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许颖
联系方式:15904413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合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5室
联 系 人:石国生
联系方式:0431-80810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国生
电 话:0431-80810393
4.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采购人名称
|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15904413043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合恒泰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80810393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5室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2022年度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融雪剂采购项目-单价询价项目
|
预算金额(万元)
|
0.0774
|
最高限价(万元)
|
0.0774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公告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投标的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5.其他要求: 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12-09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5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5室;方式: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价:300元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300
|
公告期限
|
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2-31 09:00
|
开标时间
|
2021-12-31 09: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石国生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80810393
|
附件:2021-2022年度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清雪作业融雪剂采购项目-单价询价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