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本人居住在朝阳区同德路光机八区,有独生子女证,现65岁政府有补助,到同德社区报备时,告知工作地的长春市建华商场没有解体无法给予补助,已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商场已经解体,要求社区尽快发放补助款。
投诉时间:2023-09-05 10:58:50
承办单位:朝阳区红旗街道
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回复: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释义》的通知(吉人口委字〔2004〕50号)规定,无单位独生子奖励是双方一方满60周岁,双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破产,或者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在社区一次性领取2000块钱,
回复时间:2023-09-08 11: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