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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长春市朝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时间:2023-12-11 15:20 来源:朝阳区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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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0号)要求,加强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长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按照依法编制、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严格实施原则,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现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本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全按照国家和省、市清单编制范畴,组织朝阳区各部门统筹推进,并根据权责清单和三定方案规定,依法认领我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经组织充分论证,上报、审核、审查等程序,最终形成了《长春市朝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本次公布的《长春市朝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为148项,涉及公安、发改教育23个部门。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一经公布,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 

  欢迎社会各界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便于规范各部门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 

  
 

  文件: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朝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