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晰开发区职能定位、加强开发区规范管理,推动权责事项清单化、制度化管理,提升行政效能和依法履职水平,经梳理、审定、政府审议等程序,形成《朝阳经济开发区权责事项清单》《朝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现已公布,解读如下:
《朝阳经济开发区权责事项清单》《朝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开发区功能定位为导向,逐项明确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做到权责清晰、于法有据,为企业和公众了解开发区部门职责、办理有关事项提供指引,也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提供依据。精准下放贴合开发区发展实际、贴合基层实操需求的行政职权,切实压缩办事时限、提升监管效能,充分激活开发区发展内生动力。
本次公布的《朝阳经济开发区权责事项清单》共梳理权责事项39项,事项类别均为“其他行政权力”,涉及开发区应急局、开发区建设局、开发区科技创新服务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4个实施主体。
本次公布的《朝阳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共梳理确认赋权事项3项,其中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均为区应急局权责事项。
开发区各职能局须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公布清单外擅自设定或变相行使权力。欢迎社会各界对清单事项进行监督指导,提出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