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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2024年度长春市朝阳区“潮起朝阳 乐享消费”消费券发放平台的通知

时间:2024-05-29 11:16 来源:朝阳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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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省、市关于促消费、扩内需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区消费持续扩大,长春市朝阳区商务局拟开展系列消费券促销活动,提振全区消费市场信心。为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公开征选2024年朝阳区“潮起朝阳 乐享消费”消费券发放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0日  
  三、资质条件
  申报本次发放平台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
  (二)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长春市内注册用户数量不少于100万,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三)平台覆盖全市商户广,活动期间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定向筛选和投放。
  (四)本单位(含下属单位)有承接政府部门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经验,能够免费向政府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不对商户另行收费、提高收费或收取消费券核销佣金。
  (五)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保障系统交易顺畅,消费券发放过程流畅有序,保障交易数据真实完备。具备实名认证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联动各类商户能力及支付机构能力、大数据能力、信用数据汇集能力。
  (六)具备较强的资金安全保障能力,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政府消费券恶意套取、刷单等行为。在消费券发放使用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七)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八)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近三年内在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九)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及第三方审计报告。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资金原路退回。
  四、服务时间  
  本次征集平台的服务时间为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服务期结束后,服务平台方仍须配合完成包括活动总结、数据统计分析、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等消费券活动收尾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评选的,需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平台及服务能力介绍
  1.实名能力:经实名认证的用户数量,是否能为本次活动提供全用户实名保障及数据支撑。  
  2.风控能力: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概述,是否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户资格。  
  3.商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商业资源和商户服务能力,具有较大范围的普惠性。  
  4.服务响应能力:是否具备全国服务热线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咨询和投诉响应,并提供回应和解决投诉问题的方案。  
  5.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精准推荐促进消费的技术介绍。  
  6.立减金补贴、消费券发放能力:产品、技术及实际运营经验概述。  
  7.政企联动能力:平台或企业让渡消费券的配套让利方案及配套规模。加大资金配套和活动宣传力度,叠加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的能力。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六、评选原则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平台提供的材料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参与平台。  
  (一)能够配合政府消费券发放,匹配优惠资金及措施的大型平台优先。
  (二)能够根据区商务局活动具体方案内容,按拟定流程、规则、期限发放的平台优先。
  (三)业内知名度高,资质齐全,用户及商户覆盖能力强,技术能力强的发放平台优先。
  (四)安全措施完善,风控措施到位的发放平台优先。
  (五)与活动商户配合度高的发放平台优先。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   
  (二)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愿企业按照要求,将上述申报材料打包提交至区商务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朝阳区商务局618室,内贸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05967587@qq.com)。  
  联系人:朱梅黎,联系电话:85109190
  长春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