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
会议指出,要统一修复规则,健全资格审查、过程监督、结果认定等环节标准规范。要打破数据壁垒,尽快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促进相关领域社会数据互联互通。要强化部门协同,在受理办理、更新反馈、异议处理等工作中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有专家对此表示,良好的信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此举积极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推动我国信用环境迈向更高水平,将有力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近年来,我国企业信用环境稳步优化。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企业违法失信信息877.79万条,同比增长34.52%,有力激发市场活力。
此外,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也明确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的渠道,优化信用修复规则,加强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等修复协同。对完成修复的信用主体,应当及时停止公示其失信信息、将其移出相关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解除相关失信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