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中央环保督察组 > 边督边改 > 案件办理

朝阳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的公示

时间:2018-10-25 16:10 来源:环保分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第一项内容: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吉林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一)朝阳区已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朝阳区已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生态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合力和执行效力。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建立生态环保工作高位统筹、科学决策、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监测、执法监督、考核“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形成一系列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管理制度。区委常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区政府要每季度定期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研究布置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每年至少一次对环境保护进行调研,提交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朝阳区已强化“刚性约束”,推动绿色发展。将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到全区、开发区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科学布局绿色发展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对环境保护任务要量化、细化,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严格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朝阳区已强化“学习培训”,增强环保意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常态化。全区各级党委(党支部)将生态环保工作列入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课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清全区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按照要求,现将以上内容公示,公示七天,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81285868。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