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涉密会议室会议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R-HW-2019-043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涉密会议室会议系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编号:KR-HW-2019-043,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吉管发(2017)19号文件,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部署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委会子系统上线并推进检委会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院要全面做好检委会子系统上线运行硬件支撑和软件环境建设工作,并在检委会会议室为每位委员配备一台能够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专网计算机,对检委会会议系统建设提出硬性要求。近期高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委会子系统已上线运行,按照高检院总体规划,很多工作的落实都需要通过检委会会议系统。我院积极响应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推动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办公办案效率;
2.2采购数量: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清单部分;
2.3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订立后60个工作日,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2.4采购预算: 73.1155万元;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相关服务要求。
2.6服 务 期: 1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4 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投标报名:
4.1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500元/套,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499号吉林大学科技园10楼报名。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4.4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3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4.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06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博才路 168号吉林大学科技园10楼开标室。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鼓励开展信用担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长春市卫星路777号
联 系 人:林工
联 系 电 话:0431-858876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0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431-80514562
监督单位: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9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