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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清运垃圾及地面高空拆违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7-05 09:15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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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清运垃圾及地面高空拆违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WL-[2019]-0624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次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清运垃圾及地面高空拆违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清运垃圾及地面高空拆违入围项目  

  2.2服务内容:按照业主要求完成具体工作包括但不仅限:地面高空拆违、拆除垃圾清运等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三年

  2.5拆除方式:机械或人工作业方式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拆除后所有的地面必须平整,不得有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垃圾及拆除物等,中标单位自行清理到政府规定地点)

  2.7采购预算:地面人力200元/天;高空技工500元/天;高空力工300元/天;吊车(8-25吨)1800元/台班;吊车(50吨)3000元/台班;吊车(80吨)4500元/台班;铲车1200元/台班;钩机2000元/台班;运输车300元/车;自卸翻斗车450元/车;钩机破碎2400元/台班;防护架子12元/平方米;气焊设备300元/天;电焊切割设备200元/天;发电设备150元/天。

  2.8入围家数:2家

  三.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且2018年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企业人员社保证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的缴纳证明。

  3.5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

  3.6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外阜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页截图(http://cx.jlsjsxxw.com/)。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 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外阜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页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联 系 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594878420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3756143700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