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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楼体亮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19-10-30 13:56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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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区楼体亮化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2.1.1 

  一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楼体亮化工程设计一标段 

  项目编号:ZHGC-2019-112-1 

  招标内容:重庆路(西安大路—人民大街)沿街两侧楼体亮化 

  二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楼体亮化工程设计二标段 

  项目编号:ZHGC-2019-112-2 

  招标内容:红旗街(德苑公园—抚松路)沿街两侧楼体亮化 

  三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楼体亮化工程设计三标段 

  项目编号:ZHGC-2019-112-3 

  招标内容:自由大路(新民大街—人民大街)沿街两侧楼体亮化 

  四标段项目名称:朝阳区楼体亮化三横两纵工程设计四标段 

  项目编号:ZHGC-2019-112-4 

  招标内容:南部快速路(卫星广场—电台街)北侧辐射范围内楼体亮化、西部快速路(卫星路—开运街)两侧辐射范围内楼体亮化 

  2.2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内容)以上工作均视为已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如发生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设计周期:设计方案通过后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设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 

  2.6 采购预算:一标段:140000元;二标段:260000元;三标段:143000元;四标段:260000元。 

  2.7 本项目各标段供应商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每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本次招标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青石路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2日13时00分,地点为龙达宾馆3楼会议室(吉林大路23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旷达路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28780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青石路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8.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