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长春市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的通知》(长人社联〔2019〕18号)、《关于实施“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的通知》(长人社联〔2019〕19号)政策规定,2019年,朝阳区共有492人符合“高端人才年度奖励项目”政策标准,152人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政策标准。现予以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0年2月27日止)。
考虑到当前疫情,自公示之日起,组织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存在疑问的,可通过电话、书信等“不见面”方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时应同时提供被举报人存在问题的详细线索,否则不予受理。以个人身份提出异议的,请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以组织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出具举报材料并加盖公章。我单位将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我单位负责为举报人进行保密。
受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0431-89617240
举报邮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区人社局451室
举报邮箱:741898586@qq.com
附件:
1.《朝阳区高端人才奖励人员名单(单列企业)》
2.《朝阳区高端人才奖励人员名单(非单列企业)》
3.《朝阳区住房保障项目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