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朝阳区段)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项目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区域: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朝阳区段),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和占地示意图为准。
二、评估户数:住宅60户、非住宅10家。
三、报名条件:
1.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3.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评估费用标准: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7.企业业绩情况、估价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6日。
八、报名地点:朝阳区政府北楼113室。
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