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朝阳区2019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0-06-23 14:11 来源: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根据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的通知》(长民联发[2020]4号)文件要求,朝阳区民政局、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吉林安宏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养老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我区2019年度养老服务业各项补贴公式如下:

  2019年度朝阳区18家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共计补贴资金273.8715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36.9357万元,市级资金136.9357万元;困难老人入住补贴共计3家,补贴资金2.780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6951万元,市级资金0.6951万元。并将公示后汇总的结果明细报告如下:

  申请运营补贴及困难老人入住补贴养老机构共计18家,分别为:

  1、长春市朝阳区泰康养老院运营补贴4.433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2167万元,市级资金2.2167万元。

  2、长春市朝阳区馨阳养老护理家园运营补贴10.4808万元,其中:区级资金5.2404万元,市级资金5.2404万元。

  3、长春市朝阳区望月阁尊老护理院运营补贴3.797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8988 万元,市级资金1.8988万元;困难老人入住补贴0.470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1176万元,市级资金0.1176万元。

  4、长春市朝阳区久泰开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补贴2.0063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0032万元,市级资金1.0032万元。

  5、长春市朝阳区建银耆享园昌兴养老中心运营补贴5.752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8762万元,市级资金2.8762万元。

  6、长春市朝阳区桦甸街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4.7397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3699万元,市级资金2.3699万元。

  7、长春市朝阳区前程养老院运营补贴4.0803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0402万元,市级资金2.0402万元。

  8、长春市朝阳区宏宇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9.6349万元,其中:区级资金4.8175万元,市级资金4.8175万元。

  9、长春市朝阳区老人之家护理院运营补贴3.8379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9190万元,市级资金1.9190万元。

  10、长春市朝阳区尚我佳老年公寓运营补贴17.5448万元,其中:区级资金8.7724万元,市级资金8.7724万元。

  11、长春市朝阳区亲亲园养老护理康复中心运营补贴6.1463万元,其中:区级资金3.0731万元,市级资金3.0731万元。

  12、长春市朝阳区乐享养老中心运营补贴10.4843万元,其中:区级资金5.2422万元,市级资金5.2422万元;困难老人入住补贴0.2400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0600万元,市级资金0.0600万元。

  13、长春市朝阳区华成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1.3218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6609万元,市级资金0.6609万元。

  14、长春市朝阳区爱心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3.7250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8625万元,市级资金1.8625万元。

  15、长春市朝阳区德尚养老院运营补贴22.7411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1.3706万元,市级资金11.3706万元;困难老人入住补贴2.0700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5175万元,市级资金0.5175万元。

  16、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佐邻佑舍养老院运营补贴0.193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0968万元,市级资金0.0968万元。

  17、长春市朝阳区祥和安养院运营补贴109.219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54.6098万元,市级资金54.6098万元。

  18、长春市朝阳区广善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53.7315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6.8658万元,市级资金26.8658万元。

 

 

 朝阳区民政局 朝阳区财政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