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企业缴纳残疾人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公示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为残疾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给予补贴的通知》(长残联联发[2018]5号)文件要求,现对长春市朝阳区申请残疾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补贴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21日
附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缴纳残疾人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公示
朝阳区2020年度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按照《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和《吉林省在职残疾人审核工作有关规定》(吉残就服[2020]4号)文件要求,4月起至5月末对长春市朝阳区177家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残疾人数是511.2,现将认证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8日
附件:朝阳区2020年度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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