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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永春新区四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邀请造价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1-07-12 14:16 来源: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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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对“朝阳区永春新区四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造价机构参与项目的拆除造价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造价区域:

  东至人民大街、西至国道饶盖公路、南至兴为路、北至义和村界。(具体区域详见图纸)

  二、造价内容:

  住宅约15户,非住宅约22户,各类地上物及净地约200户。最终数据以实际为准。

  三、报名条件:

  具有长春市朝阳区财政投资项目2020-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单位资格。

  四、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造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造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承诺书(造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情况介绍等相关文件。

  五、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

  六、报名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永春征收指挥部203室。

  七、联系方式:

  马淞,18943281625。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