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涉农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做好涉农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跨省运输涉农物资货运车辆的企业或个人均可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办理《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提供行车证、司机驾驶证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照片均可),同时提供始发地、目的地等信息,有随员的需提供随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发放流程
区农业农村局核实信息后,发放纸质《通行证》或微信、QQ等方式以PDF电子格式发送给用证单位或使用人,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四、有关要求
1.《通行证》办理范围只限跨省运送农资的货运车辆(如运输农业机械、生产及加工机械、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等车辆)。
2.《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管理。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有效期自发证之日算起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3.如使用我区发放《通行证》运输农资以外的其他货品,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联系人:张大勇,15043035810(微信同步)
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