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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关于转发《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2026年度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的公告》的通知

时间:2024-12-12 16:30 来源:区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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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根据《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及《吉林省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工作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已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5-2026年度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 现将《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2026年度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请各有关单位、个人及经营主体认真阅读《公告》中的申请条件,确保自身符合监督员或监测点的申请要求。

  二、申请程序

  (一) 申请时间:请严格按照《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20日)进行申请。

  (二) 申请途径:申请监督员、监测点的个人、经营主体需登录“吉林营商环境”微信公众号,点击“系统管理”→“监督员、监测点申请”链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三) 申请要求:请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填报后不可修改。 如经查证发现存在虚假填报情形,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同时,每位申请人或经营主体在申请表中只可填报1个层级(省级、市级、县级)的监督员或监测点,多报无效。

  三、审核与公示

  长春市朝阳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将按照《公告》要求,对申请区级监督员、监测点的个人、经营主体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个人、经营主体名单,将于1月上旬通过朝阳区政务网站或相关政务新媒体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朝阳区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并由长春市朝阳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发放监督员和监测点聘书。同时,监督员和监测点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共同推动我区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请各有关单位、个人及经营主体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积极参与申请,共同为我区营商环境的改善贡献力量。

  联系电话:0431-85158403

 

 

  附件: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2026年度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的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