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12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应急局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局党委严肃对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切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项项有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安排部署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人抓、有人管,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实责任分解。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列出责任清单,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逐条逐项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切实做到问题整改出实招、动真格、不漏项。
(三)深挖问题根源。为了从根源上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2024年7月9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检视自身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构建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制定“长久立”的机制,对个性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重新编修内控手册,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加强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财经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制度意识和规范意识,推动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截至2024年9月10日,制定的57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57项;反馈的4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7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2项。通过整改,促进了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问题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未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应急局党委未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问题。已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每周三的集中学习日开展集中学习,确保大家及时掌握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2024年已开展集中学习30次。
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得不好。2021年13次党委会,均未按“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2022年19次党委会,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6次问题。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2024年召开党委会21次,落实“第一议题”21次。
针对学习流于形式。2021年11月3日,应急局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情况汇报材料,照搬照抄永春镇在朝阳智慧党建公众号中的新闻内容问题。制定了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并形成会议记录。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工作明显滞后。2023年6月14日,区委召开全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应急局于2023年6月25日才召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巡察期间仍然有两名公益岗人员早退问题。一是已对现有文件、通知及工作群自查,系统梳理并核实了各类文件和通知的落实情况,每个岗位均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人,增强了各科室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结合“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项行动,组织各科室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查摆,加强作风建设,制定完善《朝阳区应急管理局请销假管理制度》《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议相关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2022年12月9日,《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印发<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23年4月底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和各单位部门党委(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章》《朝阳区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学习汇编材料》等文件材料,应急局党委未按规定时限组织学习落实问题。将《党章》《朝阳区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学习汇编材料》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等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对文件、上级决策的学习,并按要求落实。
3.关于一些工作打折扣,未能有效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制订的计划不能有力执行。《朝阳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培训计划》中明确在6月和10月实施四次培训,实际工作中只完成1次培训,培训工作未按计划落实。2023年度防汛培训的范围包含永春镇,可永春镇各行政村的防汛工作人员未参加培训问题。一是制定了《朝阳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全年计划开展培训4次,目前已完成3次,第4次培训计划于9月至10月完成。二是每期培训确保有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培训人员签到、培训现场照片等资料,确保培训质量。
针对下发的通知不能有效落实。应急局未按《关于开展2023年朝阳区“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安全宣传咨询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区应急局未按《通知》要求落实问题。召开了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整顿动员部署会,严格按照区委安排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理论思想、提升了工作能力、转变了工作作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4年安全生产月及“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宣传活动。
4.关于执法工作存在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2022年9月,一名干部在朝阳区卫星路众城加油站开展检查时,没有做到文明规范执法,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问题。制定了《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约束。
5.关于“百日攻坚”行动中隐患排查仍有死角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5月17日,长春市启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区安委办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但在上级部门督导和暗访过程中仍发现139项安全隐患问题。一是采取“理论+实践”的方式,对部门、街道、社区及网格长网格员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实操能力,实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线上线下全流程闭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二是各街道开展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隐患自查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及时排查和整改。三是各街道开展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隐患自查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及时排查和整改。
6.关于对防汛值班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3年6月3日20时42分,省防办抽查各地值班情况时,发现应急局值班室电话设置了呼叫转移功能,造成值班人员在岗却无法接听电话。6月4日被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批评问题。已取消呼叫转移功能,并于5月对所有值班值守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明确值班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值班值守工作。
7.关于物资储备出入库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应急局提供的出库手续中,无出库调令及审批手续,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手续只有接收人手写收条,无固定格式,存在应急物资出库管理混乱的情况问题。已制定《物资储备中心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出入库台账登记,完善物资调拨环节所需要件。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没有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不及时。2023年,区纪委党风室要求学习传达2期通报。应急局仅传达《关于2起醉酒驾车典型案例的通报》,没有传达《关于对1起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没有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问题。对以往文件进行全面的梳理,对比相关会议记录,将没有传达的文件及时安排了学习,并在后续接到文件后,及时组织学习,并做好会议记录。
针对对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请假1天以上的没有书面假条。2023年第三季度的考勤簿上多名工作人员没有签到问题。已制定《朝阳区应急管理局请销假管理制度》,对考勤、请销假等进行作出明确规定,由专人负责对考勤表、请假单进行管理,局党委定期进行检查,核对请销假情况。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2020年至2021年“车辆使用登记簿”中,使用登记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没有实行一次一审批,公车使用期间没有签派车单,公车使用记录不完整问题。已对《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公车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明确了公车使用的审批程序,要求对公车使用进行登记并填写派车单,公车每次使用都经过主管领导的审批,确保公车使用情况透明可查,减少了公车使用的随意性。
针对公车使用燃油费票据审核不细致。2021年10月的3号记账凭证存在公车燃油费重复报销的问题。对我局财务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编入《内控手册》,对票据审核程序进行严格规定,并组织会计人员学习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操作符合规定。
10.关于工作作风存在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出现会议缺席。2023年6月14日下午,朝阳区党的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应急局主要领导因工作冲突,局办公室没有及时就参会领导作出调整,造成无人参会的情况问题。对失误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召开了会风会纪学习会,学习了《关于严肃会风会纪和规范会议程序的通知》,通过学习,工作人员对会议纪律、会议风气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整体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针对党委会会议记录有错误。2023年6月10日党委会研究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体化办公费用。其中,印刷各类宣传品费用存在重复记录,但两次记录的金额却不同问题。指派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党委会会议记录工作,并对以往党委会会议记录进行了自查,对6月10日会议记录重新进行了整理。
针对值班记录不认真。值班记录本中有来电人和通话内容记录,没有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问题。已于5月对值班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值班期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细化值班值守工作。
1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发文照搬照抄,应付交差。《朝阳区2021年防汛工作总结》(朝汛办〔2021〕10号)与《朝阳区2022年防汛工作总结》(朝汛办〔2022〕7号)除发文文号和发文日期不同,其他内容(包括人员转移、经济损失及资金投入情况数据)完全一致问题。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科室负责人做好对上报信息的审核工作。
针对开展党组织活动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走过场。2022年2月9日和2022年2月23日的党支部学习记录,所附照片中学习场地、人员位置、衣服着装均一致问题。加强支部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支部工作安排开展活动,并及时记录活动和学习情况,确保组织生活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1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原始凭证未按程序审核。2020年11月第10号记账凭证附件中,费用报销单没有出纳、会计审核签字问题。对我局财务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并编入《内控手册》,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落实票据审核程序,确保各项财务操作符合规定。
针对原始凭证不完整,缺少采购合同。2021年3月凭证3,购买固态硬盘内存条1570.00元,没有采购合同问题。对我局财务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并编入《内控手册》,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审核程序,确保各项财务操作符合规定。
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2020年12月第1号记账凭证附件,合同中没有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只做盖公章处理;2020年12月37号记账凭证附件,合同中甲方单位未签字盖章;2021年11月20号记账凭证,购买复印机、打印机验收单未签字,合同甲方未盖章;2021年12月第28号记账凭证中,合同签订不合规,缺少验收时间和验收人签字问题。完善《合同业务管理制度》并编入《内控手册》,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对合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有合同签订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2020年11月17日26号记账凭证,赴吉林市培训出差票据,没有主要领导签字,未附出差审批单、培训通知和培训方案问题。对我局财务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并编入《内控手册》,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操作符合规定。
13.关于采购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9月6号记账凭证,购买2台空调,共计6420.00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对2021年购入的空调进行补录,记入固定资产账。完善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业务管理规定》,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14.关于存在超预算支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为209.43万元,决算为537.24万元;2022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支出预算为430.21万元,决算项目支出654.56万元问题。已将2021年、2022年经费支出进行“回头看”,捋清超标情况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上报了巡察组,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
15.关于内控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资金使用需要通过党组会审议的金额问题。制定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定超过10000元的资金,需要经过党委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方面
16.关于支部党建工作还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到位。2022年党支部活动记录中没有3月、4月活动开展情况,没有9月主题党日活动照片,没有第四季度主题党日活动内容问题。2022年3月、4月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开展党支部活动,对9月主题党日活动照片、第四季度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进行补录。在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机关工委安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及时将活动内容、活动照片,记录保存下来。
针对记录本填写不规范。2022年、2023年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未按时间顺序记录问题。会议记录在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上传,减少信息滞后带来的误解和遗漏。
针对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有差距。2023年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中的选举程序选举计票人。支委会有选举权的委员实际为3人,支委会记录错误填写为2人问题。在5月13日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提高党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对选举程序和相关规定的认知,确保选举程序规范、公正透明。
1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1月,应急局主要领导被函询,未在当年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问题。在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前,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了学习,班子成员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交流研讨。局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2022年函询情况作出说明。
针对民主生活会上称呼不规范。2021年度党史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疫情防控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中,称呼官职化问题。在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前,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行了学习。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采用同志称呼。
针对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没有很好落实。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清单7项内容,实际学习3项问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进行落实,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前,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学习内容进行了规定,严格按照学习清单开展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重要性的认识。
针对个人对照检查等材料存在抄袭。个别同志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个别同志2021年度个人自查问题及整改清单中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内容相似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作出严格规定,需由本人亲自撰写,杜绝抄袭。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由本人亲自撰写,并经党委书记把关。
18.关于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7月27日的党委(扩大)会上,有的干部对物资储备库维修项目所需资金29.1万元作了简要汇报,班子成员没有就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行认真讨论。2023年7月14日,党委会研究《关于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合同续签》时,领导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问题。对《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了完善,并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打算
(一)压实主体责任,抓好后续整改。持续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对照巡察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住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二)加强建章立制,扩大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注重标本兼治、提早预防,将整改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措施固化下来,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上来,确保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突出成果运用,助推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牢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巩固、促提升,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为朝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平安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109019;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子邮箱:9790898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