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照《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11条检查标准,6月16日至25日,朝阳区人社局对区属在办的26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4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并按照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交叉复核工作要求,请德惠市、汽开区人社部门随机对3家区属培训学校抽检复核。最终确认年检合格19家,基本合格5家,不合格2家,具体公示如下:
年检评估合格单位(19家)
1.长春市世纪职业培训学校
2.长春市朝阳区互联时代职业培训学校
3.长春市博爱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4.长春全安生产职业培训学校
5.长春市朝阳区启贤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6.长春市朝阳区领航职业培训学校
7.长春市新科展职业培训学校
8.长春市朝阳区三个阿姨职业培训学校
9.长春市蓝梦职业培训学校
10.长春和成职业培训学校
11.长春市朝阳区铨宝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12.长春市朝阳区权科职业培训学校
13.长春市朝阳区欧米奇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14.长春市金世纪职业培训学校
15.长春市朝阳区蒙德职业培训学校
16.长春市新科普职业培训学校
17.长春市朝阳区爱尚万众职业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18.长春市朝阳区融达职业培训学校
19.长春市朝阳区国信亲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年检评估基本合格单位(5家)
1.长春市宏阳职业培训学校
2.长春市朝阳区英旗职业培训学校
3.长春市朝阳区果壳职业培训学校
4.长春市朝阳区全汇职业培训学校
5.长春市朝阳区龙华职业培训学校
三、年检评估不合格单位(2家)
1.长春市金日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未参加年检)
2.长春市朝阳区中天华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注销)
依据省人社厅《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吉人社规〔2023〕4号)相关规定,对年检结论不合格的学校自公示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停止招生办学活动。整改期间,学校整改完成的,应及时提报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申请复检,复检合格的予以换发新办学许可证。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者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年检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本年度年检合格结果可作为认定长春地区补贴性培训定点培训机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