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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91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5-10-14 15:20 来源:朝阳区永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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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获批的长春市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为3公顷。具体征收范围是:南至兴业路,北至兴创路(具体界线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严禁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此项规定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