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补充征地项目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和《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补充征地项目范围内的7户住宅等附着物实施征收。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项目的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区域
抚长高速公路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补充征地项目K306+940至K307+550段长岭子村部分住宅。具体范围详见征收图纸。
二、评估户数
住宅7户。最终数据以实际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备案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3.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评估费用标准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至少两名对征收项目全程跟踪);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7.企业情况介绍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6日。
八、报名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永春征收指挥部203室。
九、联系方式
马淞,13044320002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