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党政班子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全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85030501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冬令时: 上午 8:30至11:30;下午 13:00至16:0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华中路555号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设下列机构:属行政办公室有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事业科室有党建服务科、社会事务服务科、平安建设服务科、城乡建设服务科、退役军人服务科、应急保障科、农业林业水利服务科(农机服务科)、畜禽防疫服务科、农村经济服务科、执法保障科。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检查督办、政务公开、公开电话、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306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推进镇、村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协调管理派驻机构人员,落实镇对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选拔任用的征得同意权和对驻镇单位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的审核建议权。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联络服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领导村民自治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405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政策。承担扶贫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117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依法治镇工作。负责辖区“多网合一”及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城镇、人口、社会等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13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责;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落实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权。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落实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负责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防违控违拆违等工作。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承担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指导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06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六)财政经济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联系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承担辖区内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业、商贸、科技、统计等方面相关工作。负责村级财务和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10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做好脱贫致富工作。落实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统筹推动产业协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河长制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基础性工作。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03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演练等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15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九)司法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112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党建服务科承担党建、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各领域党群组织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引导各领域党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提供党建工作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文件资料查询等服务;协助开展党组织书记及其他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做好党代表联络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日常信息维护及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收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相关诉求,协助做好党内帮扶、关怀、激励等工作;负责群团和民族宗教服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党群服务平台工作。
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404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一)社会事务服务科(文化卫生健康服务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科)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等领域相关政策宣传及咨询;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用工信息的采集,下岗失业人员及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创业培训;协助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低保特困、残疾人、老龄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群众文化、体育、旅游、社区教育的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流动人口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图书室登记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家书屋、健身场所等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提供优生筛查、药具叶酸发放、卫生献血、慢病、精神卫生等卫生健康服务;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和便民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119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二)平安建设服务科承担综合治理服务性、事务性工作。开展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09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三)城乡建设服务科承担城乡建设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农村改厕、“除四害”宣传等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06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科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的认证核查、统计采集、资质初审及申报、政策解答、权益维护及信访维稳、慰问帮扶、教育管理等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121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五)应急保障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演练等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15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六)农业林业水利服务科(农机服务科)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交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业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培训、科技成果引进与转化、技术与信息指导、咨询服务;负责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病死树调查,林地、林木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协助做好林木采伐报批、征占林木报批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做好农村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利设施建设、水库移民调查、补助发放工作;负责河道巡查和卫生清理;协助开展农机补贴资格审查,农业机械、拖拉机和驾驶员年度检审;落实农机新技术、新成果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业机械普查、登记、统计工作;提供农机维护和安全作业指导服务;负责乡路规划建设、道路维修、交通安全等事务性工作;协助落实“河长制”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05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七)畜禽防疫服务科负责畜禽防疫政策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负责辖区畜禽防疫疫苗收发及保管;负责动物疫病普查、调查、监测、报告工作;协助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处理;负责动物繁殖改良、畜牧技术推广、鼠虫害防治、饲料管理等公益性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07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八)农村经济服务科负责农村“三资代理”,代管村级资金总账、代理所辖村的记账工作;协助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报送土地确权进度、收集存档土地确权工作资料;协助开展土地征收补偿费、房屋和地上物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配合开展土地仲裁工作;协助开展资产资源管理、土地流转工作;负责农村经济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玉米生产者补贴的面积测算工作;协助监督农民负担情况;协助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各村账目审计。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14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
(十九)执法保障科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负责行政执法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分类共享;协助做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日常巡察和违法行为的发现、上报,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乐山镇人民政府201室
联系方式:0431-850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