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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

  一、长春市朝阳区审计局机构职能 

  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按规定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组织实施对国家和地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负责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属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长春市朝阳区审计局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审计 

  机构负责人:田秋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510934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时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办公地点: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一)综合科(法制科)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657室,联系方式:0431-85109347 

  负责协调处理日常政务、事务、党务、人事、公文管理、文字材料、文秘、档案管理、行政后勤、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审计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登记信息宣传工作;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负责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赔偿、负责组织和办理举办审计听证会等法律事项;组织协调提案和议案办复及信访案件办理及立项审计回访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规范审计业务文书和程序,审核与复核局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审计整改落实的督办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审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审计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行政事业审计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科)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530 

  负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作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对区政府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策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区属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 

  办公地址:朝阳区政府661 

  负责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