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管理公开 >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朝阳区应急局关于对长春铸有铸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告

时间:2024-05-20 17:10 来源:朝阳区应急局
【字体: 打印

长春铸有铸造有限公司: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