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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时间:2019-08-20 09:17 来源: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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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打先锋、站排头”意识,积极进取,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长政公组〔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一)细化公文办理程序,做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要将政务公开贯穿公文办理全过程。各单位报审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和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内容,随公文一同审批。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2019年全区中心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政府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将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解读材料、保密审查情况等要件随文一并报送。要件不齐全的,区政府办公室要实行退文处理。政策文件印发后,解读材料由起草部门同步上传至网站平台公开,并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对应政策文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报送材料要件把关工作、区政数局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二)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重大舆情会商、快速反应、协调联动,落实掌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对应处置预案。针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遇有重要社会关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三)完善会议公开制度,确保解读回应效果。

  要建立会议预公开制度,围绕出台的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议题等,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解读中要避免简单重复政策文件内容的问题。要积极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微直播、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便民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二、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权力监督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提高经济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相关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区情和客观实际。要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各方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政府决策事项,应准许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二)推进重大部署执行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定期发布督查和审计结果,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对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对照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监管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突出抓好行政裁量的规范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区司法局牵头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政策落实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围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政府债务置换和化解等金融领域问题,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围绕脱贫攻坚后续措施,建立返贫预警机制,贯彻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打赢生态环境“五大保卫战”、海绵城市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环保领域,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规自分局、区环境分局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对应相关工作任务分别落实)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治理中介服务乱收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细则、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示。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推进信用监管,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现政府各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单清理减并力度,取消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需求端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政数局、区公安分局、区规自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等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对应相关工作任务分别落实)

  (三)抓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就业供求信息等。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区教育局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征地补偿、房屋征收补偿领域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并有效完善现有征地征收信息共享平台功能,突出做好征地征收补偿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补偿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积极探索推进阳光分班(阳光派位)、土地征收、价格听证等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现场媒体“微直播”试点活动。完善网上专项资金公开专栏,推动专项资金政策、分配、使用、审计信息的全面公开和集中公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政数局、区公安分局、区规自分局、区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等对应职能做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对应相关工作任务分别落实)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全面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逐步实现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同步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区财政局牵头抓好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五)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积极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开发区管委会,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化解基层矛盾。突出抓好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分配,涉农补贴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精准扶贫资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收入(益)及其分配与支出等项目到户信息或项目到人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项目公开到户或公开到人,确保公开到位、监督到位、群众满意。(各街、镇 、开发区对应相关工作分别落实;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规自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涉及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梳理,并指导监督各对口单位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标准化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任务及域名集中清理。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对网站建设质量差、信息发布质量差、指南信息不准确、公开电话打不通等情况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区政数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与应用。

  主动顺应技术变革,把握发展规律,做好5G时代下的政务新媒体工作,打造有速度、有温度、有新鲜度、有广度的政务新媒体。要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中心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适应媒体融合的大趋势,根据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不同类型媒体的传播特点和规律,做到兼容并蓄、融会贯通,加快实现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和最优的运用组合达到最佳的公开效果。(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数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三)积极开展政府公报推广和发放工作。

  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30号)和市政府公报发放工作,实现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网上公开,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区政府各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区政数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无差别受理,集成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推动政务服务热线与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区政数局分别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五、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工作质量

  (一)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要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要根据机构改革情况,重新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区政数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二)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使具体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区政数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

  (三)加强基础保障工作。

  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调整丰富公开目录,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指导所属或管理的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加强监督。(区政数局牵头抓好相关工作;各单位、部门,各街、镇 、开发区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