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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发放2019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1-02-22 14:45 来源:朝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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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2019年养老服务业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长财综指[2020]1716号)文件要求,根据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聘请第三方(吉林安宏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养老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我区发放2019年度养老服务业各项补贴公式如下:

  2019年度朝阳区18家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共计补贴资金270.8029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35.40145万元,市级资金135.40145万元;困难老人入住补贴共计3家,补贴资金1.3302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6651万元,市级资金0.6651万元。并将公示后汇总的结果明细报告如下:

  申请运营补贴及困难老人入住补贴养老机构共计18家,分别为:

  1、长春市朝阳区泰康养老院运营补贴4.4339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21695万元,市级资金2.21695万元。

  2、长春市朝阳区馨阳养老护理家园运营补贴10.131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5.0657万元,市级资金5.0657万元。

  3、长春市朝阳区望月阁尊老护理院运营补贴3.493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7467 万元,市级资金1.7467万元;困难老人入住补贴0.2352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1176万元,市级资金0.1176万元。

  4、长春市朝阳区久泰开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补贴2.088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044万元,市级资金1.044万元。

  5、长春市朝阳区建银耆享园昌兴养老中心运营补贴5.752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8762万元,市级资金2.8762万元。

  6、长春市朝阳区桦甸街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5.0889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54445万元,市级资金2.54445万元。

  7、长春市朝阳区前程养老院运营补贴4.0249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01245万元,市级资金2.01245万元。

  8、长春市朝阳区宏宇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8.9601万元,其中:区级资金4.48005万元,市级资金4.48005万元。

  9、长春市朝阳区老人之家护理院运营补贴4.0677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03385万元,市级资金2.03385万元。

  10、长春市朝阳区尚我佳老年公寓运营补贴17.609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8.8048万元,市级资金8.8048万元。

  11、长春市朝阳区亲亲园养老护理康复中心运营补贴6.3088万元,其中:区级资金3.1544万元,市级资金3.1544万元。

  12、长春市朝阳区乐享养老中心运营补贴10.13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5.067万元,市级资金5.067万元;困难老人入住补贴0.0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03万元,市级资金0.03万元。

  13、长春市朝阳区华成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1.3185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65925万元,市级资金0.65925万元。

  14、长春市朝阳区爱心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3.3625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68125万元,市级资金1.68125万元。

  15、长春市朝阳区德尚养老院运营补贴22.3154万元,其中:区级资金11.1577万元,市级资金11.1577万元;困难老人入住补贴1.035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5175万元,市级资金0.5175万元。

  16、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佐邻佑舍养老院运营补贴0.1936万元,其中:区级资金0.0968万元,市级资金0.0968万元。

  17、长春市朝阳区祥和安养院运营补贴108.5655万元,其中:区级资金54.28275万元,市级资金54.28275万元。

  18、长春市朝阳区广善老年护理院运营补贴52.9543万元,其中:区级资金26.47715万元,市级资金26.47715万元。

  公示期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3日(10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朝阳区民政局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431-85109287。

  

 

 

 

 

朝阳区民政局 朝阳区财政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