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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4-19 15:27 来源: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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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局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聚力攻坚克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 严格执法及普法宣传
  1.朝阳分局严格规范执法。案件类型覆盖食品、药品、质量、不正当竞争、价格、广告、特种设备等领域。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依法治理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制定并印发了《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分局实际工作,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普法内容和普法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条线,有序推进普法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消费者维权、知识产权、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宪法宣传等普法宣传工作。在五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有序开展了民法典宣传工作。通过在对外窗口悬挂横幅、派发民法典普法宣传册、公众号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民法典,充分履行了普法责任。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第四批长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推荐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积极创建朝阳分局红旗街万达广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进一步推动普法宣传,实现普法常态化,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护航、放心消费,增添群众法治获得感。
  (二) 优化营商环境及政务服务
  朝阳分局牵头召开朝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议,指导帮助全区27家单位完成了组织机构建立、45项监管职能认领、835名监管人员帐号完善等工作,今年至今共生成检查任务172个,开展联合抽查占比60.19%。目前朝阳区检查实施清单编写率达到100%。涉及监管事项563项,检查实施清单563项,朝阳区所有监管事项全覆盖。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修复程序,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塑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新格局。2023年度共帮助16户企业完成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修复工作。
  本年度,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继组织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及全面自查总结等工作。宣传活动中,利用LED屏等播放竞争周标识26条,利用公众号等线上形式转发相关内容6条,普法培训4次,张贴海报40份。
  朝阳分局积极配合省厅及市局,先后践行 “先照后证”、“五证合一”、“多证合一”、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等一系列创新性改革措施。自“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以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证照分离改革系统共享户数14550户,共享次数23825户,已认领23798户,认领率99.89%。
  (三) 法制培训方面
  设立学法活动室,购买百余本法律相关书籍,供工作人员学习;制定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定期举办“学法日”活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促进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从业、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刊印法制指导,开展全覆盖法治培训。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以行政应诉为契机,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联合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长春朝阳法院,分别开展了“以庭代训”活动。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多名行政执法骨干参与旁听庭审活动。让一线执法人员置身庭审现场,深入了解司法程序,不断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举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法治明白人——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会》。分局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培训。
  通过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权和法的关系,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将法治建设体现到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制培训实效性有待增强。市场监管行政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众多,专题培训频率有待增加,培训的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普法形式多元化创新不足。普法宣传工作存在“内容多、形式少”的问题,宣传方式多以条幅、展板为主,新媒体等渠道有待拓展。三是高精尖法律人才稀缺。需进一步督促执法人员、审核人员自主学习,鼓励年轻同志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不断提高知识技能,打造一支能力水平过硬的执法队伍,加快法治市监建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规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
  1.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长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管理工作机制。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为分局重大行政决定、复议、诉讼案件等提供法律咨询,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精神和《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有件必审、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方面: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安排部署,整合执法力量,形成监管合力,释放机构改革带来的“红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处罚裁量标准,依法合理实施行政处罚,严禁同案不同罚、不分情形顶格处罚等滥施处罚行为。
  3.严格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申领、换领行政执法证件,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方面:
  1.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诉讼权利;建立健全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办理和督办机制。
  2.执行长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朝阳分局共收到应诉案件6件,其中开庭审理的案件由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
  3.依法及时全面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不忘初心,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地方立法相关配套机制。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对涉及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务服务,将继续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继续推行“不见面”办事,推进审批流程再造,降低群众申请许可的时间成本、制度成本。将继续依法履行行政诉讼职责,继续保持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同时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降低复议率和诉讼率。
  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在全系统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与成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通过举办学习班、刊发法制指导等形式,开展全覆盖培训轮训。同时保证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切实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成全局性的工作来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周密安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广泛,基本涵盖市场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为确保我局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所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体制机制,全员参与,做到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努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向纵深。